新北市2017年的歲出預算達1563.17億元,400萬元還比小數點後二位少了300萬,這麼一筆經費,可以讓許多孩子打球運動不用擔心會跌倒受傷,但市府一開始卻還表示要向中央補助,直到有仁辦理會勘、消息見諸報章後才火速趕辦,並趕在去年底將公文回覆給有仁。這也證明了,倘若沒有一個理性問政、捍衛鄉親權益的民意代表,對地方的損失有多麼巨大!
自由時報翁聿煌大記者對尖山公園籃球場的報導
有仁拉起PU球場表皮的破洞,證明尖山公園籃球場的損壞狀況有多嚴重
興建迄今超過10年的尖山公園,園區內不少設備老舊損壞,其中許多年輕朋友經常使用的籃球場,PU表面不耐長年的風吹日曬雨淋出現裂痕、破洞,造成多位民眾受傷,有仁也在獲報後,在去年的11月25日會同教育局、區公所等單位辦理會勘。
但到場的教育局代表卻說,由於年底經費用罄,因此尖山公園籃球場的400萬元修復經費必須要在明年籌措;另因尖山公園並非校舍,無法以教育局經費修復,只能透過體育處以地方負擔四成、中央負擔六成方式,行文中央體育署申請補助。
至於損壞嚴重的籃球場部分,還「必須先將球場封閉並豎立告示,預防民眾因使用而受到傷害。」
這樣的答案,相信絕大多數的鄉親都無法接受,有仁也在教育局等市府各局處報告會勘結論時,正色向市府人員強調,絕不同意封閉球場、豎立告示,也抨擊市府推託經費不足「可恥」;另外,有仁也要求市府儘速籌措經費修復,若是再有民眾受傷意外,有仁也一定會協助申請國家賠償!
區公所為整建尖山公園籃球場向教育局申請經費
區公所申請文提出9天後,教育局就同意撥付經費
會勘之後,有仁也持續追蹤尖山公園籃球場改建案的處理狀況,結果就在會勘結束後1個月又5天後,教育局就在去年底的12月30日發文給有仁,表示「總工程經費409萬2400元整經費,由本局106年度地方教育發展基金......經費項下支應。」
文中還表示「106年度預算尚未經議會通過,依地方自治法仍得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」。
這樣的回覆內容,也證明若非有仁展現出強硬態度,不准市府封閉球場、禁止民眾使用、還要替受傷民眾申請國家賠償,這才終於讓教育局態度軟化,進而在預算案尚未過關之前,就能先取得改建經費。
鄉親的小事都是有仁的大事,從尖山公園籃球場爭取改建基費案例裡,也證明了只有在地的議員才會真正深入基層,進而發掘問題、解決問題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