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土地正義」是城市開發的核心價值,執政者絕不可以在忽略公平正義的前提與原則下,逕自利用公權力強行徵收,如此不但可能造成人民的財產的嚴重損失,更可能衍生出與財團勾結與民爭地的弊端,在三峽麥仔園的開發中,泓欽認為應先徵得大多數地主同意、比照塭仔圳發還55%土地等原則,秉持公平正義推動開發計畫。
泓欽認為麥仔園開發應堅守「公平正義」原則,取得大多數地主同意才能開發
從北大特區開發案,到桃園航空城、新北塭仔圳大型開發計畫,全台灣各地縣市政府都推出了許多土地開發案,公部門經常使用強制徵收等方法取得土地,再結合財團開發土地,雖然帶動都市發展,但同時也抬高了房地產價格,間接帶動了的炒房歪風。
泓欽認為土地開發不該淪為財團獲利的巧門
尤其最為人詬病的是,民眾土地被徵收後,所取得的徵收款往往買不起與原本居住空間大小相仿的房屋,甚至連買房都成奢求;反觀取得土地的財團不僅能賣房賺錢,甚至透過商業開發案取得更大利潤,這種無異是劫貧濟富的方式,也擴大了貧富差距。
針對龍埔里自救會-麥仔園反迫遷對開發案提出的質疑,新北市政府應提出明確說法
麥仔園居民認為,麥仔園週邊地區已經有五次徵收的紀錄,造成居民流離失所,對這裡的民眾非常的不公平,當地的居民也強烈要求,在政府沒有完善的規劃之下,麥仔園要保留原狀維持農地農用,保持現有的農業發展與聚落,讓民眾有個安居樂業的處所。
泓欽要求市府應取得大多數地主同意,且在比照塭仔圳發還55%土地模式等條件下才能辦理徵收
泓欽要求,除非市府能夠徵得大多地主同意,否則不能強制徵收;若要徵收,也應比照塭仔圳發還55%土地模式,同時也要提前考量重劃後交通共同建設等衝擊,才是真正出於公平正義前提,且有利地方的土地開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