週二, 16 八月 2016 23:02

徵收影響眾權益甚鉅,蘇有仁:政府更應審慎行使公權力

有仁一再強調,「徵收」是個對人民財產影響甚鉅的公權力,不少民眾因為徵收而財產大幅縮水,生活無以為繼。也因如此,有仁認為政府在辦理任何徵收時,一定要以相同條件為之,絕對不可以有差別待遇,否則,豈不是官逼民反?

 今日的北二高讓民眾南北往來有了另個新選擇,但在民國78年闢建期間,因為鶯歌業主土地徵收價格,不僅比鄰近的三峽鎮、樹林鎮、土城鄉還低,甚至業主也發現到,鶯歌每平方公尺500元加三成的徵收價(即650元),居然還比桃園大溪中庄的700元加四成(即980元)還低,豈不令人氣結?

當年鶯歌業主跪地阻撓施工事件,也被中時、聯合、自由及中央四大報的大篇幅報導

 由於價格實在相差太多,遭到徵收土地的鶯歌業主們,發動抗爭並在北二高工地跪地阻撓施工,對於政府「柿子挑軟的吃」做法表達極度不滿。

 有仁當時居間協調指出,大溪中庄業主當初因為認定補償價格偏低而拒絕領取補償費,才獲延遲二年時間評定獲得大幅提高的結果;反觀鶯歌業主則是因為比較「聽話」才與政府達成協議,卻反而因此而吃了大虧。

 將近30年前的徵收土地糾紛案,就已明白指出,徵收土地必須以同樣標準為之,否則勢必引發民怨,甚至導致政府威信喪失,反觀今日客家文化園區二期工程,在徵收法源由「台北縣」變更為「新北市」下,理應相同的徵收條件,卻出現財政較充裕的直轄市政府,居然要比省轄縣市的台北縣政府還嚴苛的奇事,這樣的做法是否妥當?相信很多鄉親眼睛都是雪亮的,一定會注意朱立倫市長要怎麼解決這樁衝紛爭議的徵收案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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