週三, 06 七月 2016 00:09

徵收土地標準不一,蘇有仁:應依「從新從輕」、「從新從優」原則辦理


 法律上有「從新從輕」、「從新從優」原則,就是公部門對於有關民眾權益問題時,要盡量避免過度損害到民眾的權益,但不少公部門在辦理徵收時,卻經常忘了這件事,自以為有理蠻幹起來,最後落得官民相鬥而增加補償,真是何苦來哉。

 民國78年正要闢建北二高鶯歌段時,有仁接獲地主陳情,發現興建單位辦理徵收時居然有大小眼,同樣都是徵收民地,鶯歌的徵收費用硬是比鄰近的土城、樹林還低。光是樹林地區的徵收條件為每平方公尺八百元再加四成,但鶯歌卻是每平方公尺五百元且僅加三成,一來一往相差甚鉅。

 當初原本只是幾為地主的陳情,到最後引起了所有地主群起抗議,最後的解決方式,就是高工局退讓,以較原本方案更優版本辦理徵收。

 這些政府官員可能忘記了,辦理徵收最重要的就是標準一致,不該有差別待遇,況且徵收資訊透明,哪容得了政府機關用不一的標準辦理徵收?為此有仁也將針對客家園區徵收問題召開公聽會,要客家局把問題說清楚、講明白。

三峽客家園區辦理徵收,因條件較早期徵收還要嚴苛引發爭議



 以前的北二高徵收如是,現在的客家文化園區二期徵收工程也如是。同樣辦理客家文化園區土地徵收,哪有經費短絀的縣府時代,提出的條件居然比直轄市的新北市府還優厚的情形?這樣子辦理徵收,不是要幫朱立倫市長拉票,而是要讓他更遠離民眾、更遠離民意支持。

 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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