週一, 08 八月 2016 23:40

客家局鴨霸徵收,蘇有仁:不是阻礙地方建設,而是要討回公道

興辦公共工程,總是要先解決用地問題,才能進入到實質的設計施工階段,這是最基本的程序問題,但新北市客家局辦理客家園區第二期工程,罔顧朱立倫市長已在總質詢答應召開公聽會以集思廣益,反而逕自開起「工程設計說明會」,鴨霸行為根本就視市長為無物。

有仁贊成建設地方,但反對以不公不意手段取得人民土地開發

 說起這起徵地風波的起源,就要追溯到日治時期了。這20多戶遭到徵地的地主,都是從日治時期就在當地耕作,並在長年土地改良下把當初的河床變成良田。但日本時代這些大漢溪河床土地屬「無戶地」,戰後也無法登記為私人所有,這些農民只向政府承租並取得「河川耕地許可書」,如果產權移轉,就應秉持「保佃政策」、比照三七五減租條例,給予三分之一公告地價的救濟金。

 11年前蘇貞昌縣長時代辦理第一期客家園區工程土地徵收時,就給予地主三分之一救濟金及全額房屋補償金;今日朱市府客家局辦理二期原定徵收,卻只願付出四成的房屋補償金,不願再支付三分之一公告地價的救濟金。同樣徵收,條件卻是天差地遠。

 各位鄉親知道嗎?這些倒楣被徵收的地主,拿到四成房屋補償金,根本就無法在三峽市區買房,區區幾百萬萬元,只夠買二鬮、白雞、溪東地區的房屋。

 今天的這場說明會中,牽涉到的土地遭徵收地主有20多位,但客家局卻未全數通知,只通知了少數幾位地主,用意是什麼?難道不是要把各個地主孤立、分離出來,然後再各個擊破?

 況且,有仁在前不久的總質詢中,就以針對補償金、救濟金問題向市長提出質詢,朱立倫市長也應允要在8月10日議會臨時會開議後,召開公聽會集思廣益,但客家局卻在開議前夕照開說明會,還要針對二期工程範圍設置圍籬。這種在補償費、救濟金尚未解決下就私下召開說明會做法,就是對市長威信的嚴重侮辱。

 有仁還要說的就是,如果客家局自認徵收土地過程絕無問題,賴金河局長何必還要找另個局長來向有仁關切、拜託有仁不要責難?這難道不是自己心虛?

 早在11年前蘇貞昌縣府時代辦理第一期工程時,就針對使用土地發放土地補金及救濟金,但現在客家局卻私下舉辦說明會、找來少數地主參加,因此有仁也呼籲這幾位在場地主趕快離開會場,不要受到客家局利用,如果客家局不願提出補償費、救濟金,就不該設置圍籬。

有仁呼籲市府應比照11年前蘇縣府標準,給予二期園區的地主補償費及救濟金,避免紛爭

 有仁要強調的是,對於三鶯地區的任何建設,有仁都舉雙手贊成、張開雙手歡迎,但二期工程用地上的這些地主都應該要受到公平對待,不該出現窮困的蘇縣府時代,還付得出補償費、救濟金,升格後預算更為寬裕的朱市府,連這種該給的錢都要錙銖計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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